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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方/微林方/周吴】红玫瑰


-得不到的永远……
-永远什么?

“他是你的朱砂痣还是白月光?”
冷不丁地,唐昊听到方锐问了他这么一个问题。
“谁?”唐昊有些莫名其妙。
“没谁,张爱玲的小说。”方锐跟他打哈哈。
“大老爷们儿看什么风花雪月。”唐昊嗤之以鼻。
吴羽策坐在一边擦着他的贝斯,没去理那两个人的对话。
孙翔把玩着鼓槌,不屑地哼了一声。
周泽楷在给吉他调音,闻言笑着望了他们一眼,没出声。
酒吧老板来招呼几个人上台。几束彩光亮起,五个人在狭小的舞台上亮相。
酒吧里喧闹不已,衣着暴露的男女在舞池中疯狂地摇摆。随着音乐的戛然而止,人们的目光集中到了光源照射的地方。
唐昊清了清嗓子,在这瞬间的寂静中开唱:“ 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红线里被软禁的红……”
他的声线低沉中带点沙哑,仿佛有着致命的诱惑,吸引着所有听到这歌声的人。
方锐有点慌乱,这跟他们商量好的不一样。他下意识地看了眼吴羽策,而对方连表情也没变,只应和着唐昊的节奏,引导整个乐队演奏下去。
正如有人曾说,如果拿一颗大树形容摇滚乐队,鼓是根基,声乐、键盘、吉他等是茂盛的枝叶,而贝斯就是连接根于枝叶之间的茎。 他们这个乐队,拥有最任性的主唱兼节奏吉他手,最叛逆的鼓手,最才华横溢的主音吉他手,以及他这个键盘手。正是吴羽策,将他们这一帮风格迥异的人紧紧维系在一起。
好在之后的演出唐昊没有乱来,而是中规中矩按照他们排练好的唱完了全程。演出结束后,收拾着各自的乐器。方锐有些奇怪地问唐昊:“今儿怎么想起唱这首歌了?”
“你的问题,这就是我的回答。”唐昊看也没看方锐,自顾自收拾着。
是红玫瑰啊……方锐苦笑:“还真是像你的风格。”
“你们走不走?”吴羽策收拾好,和周泽楷站在门口,催他们两个。
“走走走,等等我们。”方锐连忙回应。
唐昊先他一步向门口走去,吉他包上印着一行张扬的字母。
Soul。
是他们的乐队的名字。
他们五个人,方锐、唐昊、吴羽策、周泽楷、孙翔,就是Soul乐队的全部成员。
方锐今年刚大学毕业,没找着工作,又不愿意回家,索性疯一把圆了自己的音乐梦。
唐昊比他小一岁多,该是正上大学的年纪却天天混迹于酒吧,说是退学了。
孙翔和周泽楷跟方锐同岁,三个人是大学同学,也是关系不错的哥们儿。孙翔吧,目的很单纯,就是想趁年轻干点儿不一样的事,用他的话说叫对得起青春。而周泽楷……谁也说不清他在想什么,他的目标很直接,然而却又好像没有目标。他家境殷实,成绩优异,却甘愿栖身于这社会的最底层。
吴羽策是正统的科班出身,音乐学院的高材生,那双白皙修长的手本应用来拉小提琴,他却跟他们这帮人混在一起玩贝斯,赚点出场费补贴学费。
他们五个身份不同风格各异,唯一的共同点是每个人身上都有个纹身,纹着他们乐队的标志。
菱形环绕着花体的“Soul”,一把利剑从当中穿刺而过。
那是能够穿透灵魂的利刃,正如他们共同谱写的那些曲调。
最开始提议纹身的人是方锐。某次演出休息的空当他笑嘻嘻地说有缘同台,总得留点纪念。没过两天就撩着袖子眉飞色舞地给小伙伴们看他上臂的纹身。
没过两天吴羽策也纹了,纹在锁骨下方,乌黑的墨色衬着白皙的皮肤,妖冶得不行。
孙翔见了,也拉着周泽楷去纹。两人都选择了后腰,一左一右,行动间衣摆下隐约透出黑色的纹路,引得不少女生尖叫。
后来方锐笑嘻嘻地问唐昊为什么不纹,唐昊轻描淡写地说我纹了,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而已。方锐也就没再说什么。
他们几个一没事就来这家酒吧,白天要么闲坐喝酒要么排练,晚上则上台演出。
方锐坐在一边熟悉指法,唐昊和周泽楷在练习吉他合奏的部分,孙翔百无聊赖地听着,吴羽策一个人看着谱子不知道在想什么。
方锐觉得这就是他们生命的全部,并且是会一直持续下去的、简单的幸福与满足。
只是他忘了,世界上本就没有什么是不会改变的。
酒吧最近多了个新客人。身处一堆衣着花哨暴露的青年男女中间,穿着熨帖的正装,戴着一副无框眼镜,怎么看怎么奇怪。
这位奇怪的客人每天必到,点一杯饮料在那里一直坐到演出结束。
“诶你说那人是不是有病啊?在酒吧穿西装。”孙翔如此评价道。
方锐只瞥了一眼,视线就没再离开。
那个男人冲他温柔地笑笑,起身径自走出门去。
方锐不由自主地跟上去。两个人站在安静的巷子里,与屋内的光怪陆离仿佛是另一番天地。
薄薄的门板阻绝,方锐没听见屋里唐昊烦躁地嘁了一声。
男人只对他说了两句话。
“我喜欢你的演奏。”
“我叫林敬言。”
方锐有点局促,视线游移了半天,才战战兢兢地开口:“林老师……”
林敬言只温柔地看着他笑,不说话。
方锐低了头。虽然林敬言只教过他一段时间,但在这种地方遇见大学时的老师,尤其是自己曾经暗恋过的老师,说不尴尬那是假的。
回到酒吧方锐心烦意乱地坐下,其他四人的聊天一句也听不进去,满脑子都是刚刚在门外的情景。
唐昊看着他,面色不善。
林敬言依然每天来酒吧坐着,大多时候,视线都停留在队伍后方的键盘手身上。唐昊也发觉了,却仍是自顾自唱他的歌: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白玫瑰是那遍洒一地的白月光,永远能勾起心尖最细腻的情;红玫瑰则是那避之不及的蚊子血,被遗弃在角落,再难想起。
也许会一直这样下去吧。白玫瑰依然是不敢采撷的梦,而红玫瑰则是不被注意的热诚。
直到有一天方锐说他打算出国。
几个人在酒吧办了一场送别会。席上每个人都很沉默,仿佛有什么被突然打碎,又慢慢研成了粉末。
方锐其实不好抽烟,但今天不知怎么,就是忍不住想抽。
他的第二根烟刚点着,就被人抢了去。孙翔也不管那烟沾了方锐的口水,咬住狠狠吸了一口。还没来得及吐个烟圈出来,那烟已经被周泽楷连同吴羽策不动声色地从他指间抽走了。
“……嘁。”孙翔悻悻然。
他们这些人,混迹于三教九流之中,难免沾染点抽烟喝酒之类的恶习。
不过还好,没有人去碰白fen。
不是良民,而是没钱。
梦想让人失去理智,而拉回理智的往往是现实。
几个人都喝了不少。还有几分清醒的方锐拖着已经醉的不省人事的唐昊回到他的住处,却刚一关上门就被醉鬼狠狠抱住。
“我只问你一句话。”明明身周弥漫着浓烈的酒气,唐昊的声音听起来却无比清醒,“你有没有……对我有一丝感觉?”
“……有的。”方锐想了想,无比认真地回答,“不管你信不信,我喜欢过你。”
“可是我要考虑的太多。你比我年轻,又有天分,你的前途还很光明,我不能……”
毁了你三个字还没出口,已经被对方狠狠堵了回去。
唐昊毫无章法地吻着方锐,或者说是毫不留情地啃咬。
方锐对他的攻击毫无招架之力,他试图摆脱唐昊的桎梏,却被推倒在床上。
他的T恤被唐昊连扯带拽扔到一边。唐昊直起身,又去解自己的。月光下他的皮肤白得瘆人,方锐仔细看了半天,才看清他左胸口处的阴影是什么东西。
那是他们的队徽。一把利剑,自灵魂当中穿过。
而唐昊,将它纹在了距离心脏最近的位置。
方锐觉得他必须停止现在的一切,为了唐昊的未来,也为了对这段注定要无疾而终的感情负责。他一把推开唐昊,丢下一句“我出去静静”就离开了住处。
方锐在街上游荡了一晚上,想着大学的旧事,和成立Soul之后的这每一天,不知不觉就看到了东方的曙光。
唐昊一个人躺在方锐睡过的床上,睁着眼看着朝阳慢慢升起。
却像是什么也看不到。
理想、爱情、事业、希望……
什么都还在,又仿佛什么也不剩了。
方锐出国的日子定在五天后。除了唐昊,其他几个人来给他送行。送方锐过安检前,吴羽策淡淡地说起将来深造的打算,方锐问那乐队怎么办,吴羽策只对他说了一句话。
“你知道的,少了一个人的灵魂,是不会长久的。”
方锐默然。这一点他也想过,却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现在看其他三个人也各自有了自己的打算的样子,他想,恐怕这一次,真的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候了。
在美国的日子过得很充实。方锐一边打工一边修习学业,几乎很少能闲下来。
他原以为自己会平淡地毕业,在美国定居,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直到退休。却没想到他还是没能走上他打算走的路,也没想到他还能再踏上故土。
双脚踏上实地的一瞬间方锐有些恍惚,仿佛这五年的光阴一股脑向他压来。
五年的时间足够干成很多事,也足够改变很多人。
他在美国和人又组了乐队,一帮人神神叨叨说要横扫摇滚乐坛。他头脑一热就跟着那帮人一起胡搞,没想到最后真的实现了。
毕竟,他们的主唱可是叶修啊,那个被称作神话一般的男人。
方锐联系了曾经的Soul成员,约在当年他们唱歌的酒吧聚聚。
五个人,来了四个。
等四个人讲了各自的经历,方锐才发现,原来五年真的可以干成很多事,也真的可以改变很多人。
Soul解散后周泽楷和孙翔被星探挖到,两人以组合出道,凭借英俊的相貌红透了半边天,现在风头正劲。
怪不得两个人都是帽子口罩围巾全副武装地来的。
方锐趁吴羽策上厕所的空当,笑眯眯地问周泽楷他俩是不是还跟以前一样,周泽楷只微笑着摇摇头,食指竖在唇边,做了个“嘘”的动作。
妈的,有这么大魅力不如去勾引无知少女和吴女士,简直才能浪费。方锐心有余悸地想。
吴羽策毕业后追随一世界级小提琴大师深造,也成了国内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据说还曾经获得过在金色大厅演奏的机会。
“就你,还北美天王级乐队成员?会说英语么你?”孙翔斜眼看方锐。
“可别小瞧我啊,哥好歹也是考过了托福的人。”方锐老神在在地回答。
吴羽策高冷地端起了酒杯。
周泽楷依然只是微笑。在演艺圈中的经历让他举手投足间显得更有范儿了,但骨子里的东西依然没变。
仿佛他们还活在五年前。
“……唐昊呢?”方锐嘬着酒,问起了唯一一个不在场的人。
然后他从吴羽策那里听到了一个令人唏嘘的故事。
Soul解散后,唐昊去参加了选秀节目,并且凭借他英俊的外表和优秀的唱功赢得了大批粉丝。
唐昊所唱的每一首歌,从词曲到演奏都由他一人包揽。每一首歌都似乎是唱给同一个人,但唐昊从未提过。
一年前的一次演唱会,他即兴唱起了一首歌。
是《红玫瑰》。
“翻唱这首歌的人有很多,但我从来没有听过有人能唱得如此动人。”吴羽策说,周泽楷和孙翔也都点头附和。
那天的演唱会唱哭了很多人。据说唐昊单膝跪地对着麦克风喊出方锐名字的视频到现在还广为流传。
方锐对此一点也不知情。那时叶修的乐队才刚刚混出点名气,国内基本还没什么人知道他,所以这则新闻并没有传到那里。
“其实你也知道,唐昊才是我们当中最有天赋的人。他本应有更好的前途,可惜了。”吴羽策呷了口酒,直直盯着方锐说。
方锐有些心虚地移开目光,默默点了点头。
“哟,有熟人。”孙翔突然嚷嚷了一声。
方锐循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斯文的青年嘴角弯起一个温柔的笑容,遥遥朝他举了举杯。
林敬言还是当初那样,穿着正装坐在鱼龙混杂的酒吧,风度翩翩无懈可击,却再也激不起方锐心中的悸动。
方锐也举杯回了他,两人的视线就分别转向了别处。
五年可以浇灭一颗心,也可以重燃一段情。
而不管是朱砂痣还是白月光,终会在时光中逐渐淡去。
“我是不甘心一个奇才就这么埋没。而你,如果你还没有忘记他,就去找他吧,这是他留给你的地址。”临走时,吴羽策淡淡地说了一句,丢下一个纸条。
方锐按照吴羽策给的地址找到了那家酒吧。门面不大,招牌上用某人一贯嚣张的作风简练地写着店名。
Soul。
四个字母,满载着他们曾经的回忆与辉煌。
方锐小心翼翼地推开门。酒吧一角,老板半垂着头,修长的手指轻移,弹片在吉他上划出一个收势。
“欢迎光临。”唐昊望向门口,状似漫不经心,拿吉他的手却有几分不稳。
这一刻的重逢,大概他们都等了太久。
方锐眨了眨眼,嘴角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
至于一年后,唐昊重建Soul乐队,与北美天王级乐队X2合唱了红遍全球的《soul style》,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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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阿择 @食方 的生贺,生日快乐!
回头看了看这么烂俗的言情戏码,不敢发了……
用这么蛇精病的坑当生贺还不嫌弃我,真是……感动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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